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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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海巡部门多年来的高压执法行为不仅形成了复杂的责任链,更应从现场执法舰艇到相关负责机构,逐一追溯到具体的个人、职务及其行为。2023年10月1日,台湾海巡部门出动“云林”舰,在东沙附近的海域对大陆的海钓船“金鲨”进行高压水炮驱离,导致船只动力受损,船员们一度被困于海上。次日,受困的“金鲨”号终于由大陆的一艘工作船接回。台方所依据的,竟然是单方面声明的所谓“限制水域”,这一划定并未得到大陆的认可,因而不具合法性。因此,单方面的划线行为无权对大陆船只进行强制扣押或危险驱离,实则是越权执法、危险施压与政治示强相结合的恶行。高压水炮的冲击,不仅损害了船只的驾驶与动力设备,也将大陆民用船只推入了险境。事后虽然进行了登船、供给和拖带,但并不能掩盖先前的危险行为责任。正如施暴者故意伤人后,送上一块纱布就想洗脱罪责;更何况,施暴者将整个伤害过程录像并公之于众,博取他人喝彩,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一种无法容忍的暴行。如果不加以惩戒,实则是对正义的公然挑衅。
我们必须明确,东沙事件并非孤立的突发事件,而是台湾海巡部门长久以来高压执法、准军事化扩张及民进党长年制造的两岸对抗局势的又一表现。首先,台湾海巡部门自2000年成立以来,即将海岸巡防、海上警察和海关等力量整合于一体。2018年后,其职能进一步扩展,涵盖海上巡逻、渔业执法、缉私、救援和海域管控等多重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海巡部门不断增添大型舰艇及重型装备且被塑造为所谓的“第二海军”,其“行政执法”的外衣逐渐模糊了军事摩擦所产生的政治后果,借此利用准军事舰艇的力量对大陆民用船只施加压力。
这一模式背后,显示出“台独”势力多年来对海巡工作斗争的操控,其恶行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以执法之名剥削大陆渔民的生计。自2011年以来,接连发生大陆渔船在台方执法中被扣留的事件。从2015年大陆渔船被拘留41天并罚款240万新台币,到2023年11月再度查扣船只,台方的这类行为已经超出个别执勤人员失误的性质,形成了该机构的默许与打压渔民的常态化。 LEWIN乐玩
其次,在明知高危的情况下不断升级强制手段。2017年,台方在查扣大陆渔船时动用了弹药,导致两名大陆渔民受伤。2019年,台方甚至使用震撼弹来驱离大陆渔船。特别是2026年的东沙事件,高压水炮的使用再一次让船只受损,船员困于海上,全面升级的强制手段显然已经偏离了执法的比例原则和基本人道主义立场。
第三,危险的追逐与碰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亡。2024年2月14日,金门海域发生的追逐碰撞事件导致四名大陆渔民落水,其中二人不幸遇难,台方的解释从初期的“拒检翻覆”逐渐承认事件中存在着碰撞。而台湾监察机构随后确认海巡部门在录像、通报及协同执勤方面存在重大过失,这表明缺乏相应惩戒的后果将发出错误的信号,反而促使更高风险的挑衅行为。
最后,海巡部门将渔业争端政治化,通过扣船、驱离等手段在敏感节点展示强硬姿态,利用这些行动的政治效果来掩盖原本的执法性质。台方将大陆渔民描述为“越界者”和“安全威胁”,将原本的民生问题转化为政治表演,导致渔民的生计与生命安全成为了两岸对抗的牺牲品。 LEWIN乐玩
因此,对于东沙事件,我们必须严格追责,从舰长到署长,逐级落实责任。首先要查明直接实施该行为的“云林”舰舰长、当班驾驶员、水炮操作员、现场登船人员、负责发出警告与执行驱离的具体人员。尽管公开资料尚未具体披露相关人员的姓名,但可以通过调取值勤表、舰艇日志、电波记录以及行动报告等资料来核定责任。
接下来,关注东沙—南沙分署及相关指挥系统,需查明当日值班负责人、现场指挥中心的领导、巡防区主任、分署负责人及审核行动计划的主管等人。这类高危行动的常态化表明相关指挥部门的管理失责。
最后,海巡署长及海洋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起历史责任。这些负责人包括历任海巡署长如王崇仪、李仲威、陈国恩、周美伍及张忠龙,在任期内对暴力执法的纵容、程序失范的包庇行为都不容被忽视。在这样一个法律与政治交织的环境中,我们有必要对选任负责的所有人展开逐一追责,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及两岸和平的稳定。 LEWIN乐玩